《办法》明确金融控股公司承担对金融控股集团关联交易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集团内部交易运作,在做好自身管理的基础上,指导和督促附属机构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并统一管理集团对外关联交易及其风险敞口。
人民网北京11月4日电 (记者乔业琼)据国家医保局官网消息,为贯彻落实全国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强化源头治理,近日,国家医保局就加强超量开药智能监管工作发布通知。
通知指出,进一步深化智能监管改革试点,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建立健全超量开药问题智能监管筛查预警规则,推动监管关口前移,构建更加严密有力的医保基金智能监管体系,牢牢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分三个阶段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开展试点,探索经验。2025年12月底前,全国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地区至少将50种重点监测易倒卖回流医保药品纳入智能监管覆盖范围。
二是全省推开,逐步覆盖。2026年6月底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兵团医保局至少将100种重点监测易倒卖回流医保药品纳入智能监管覆盖范围。
三是全面应用,形成机制。2026年12月底前,全国各级医保部门实现对重点监测易倒卖回流医保药品的智能监管全覆盖,形成全国统一规范的智能监管规则,完善数据筛查、提醒预警、查处惩治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
通知要求,紧盯三类重点医保药品。一是在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中频繁涉及的重点药品;二是统筹基金支付金额较高、排名靠前,特别是基金支出异常增长的重点药品;三是倒卖需求量高、获利空间大的重点药品。国家医保局将梳理重点监测易倒卖回流医保药品清单,供各地医保部门参考。
紧盯三种重点异常行为。一是一定时期内无正当理由明显超临床合理用药范围的超量购药行为;二是短时间内在病情和用药需求无明显变化情况下跨机构重复购药行为;三是短时间内频繁购药、冒名购药等异常购药行为。
紧盯三类重点机构和人员。一是涉嫌利用医保待遇超量开药、转卖医保药品的参保人员;二是超量开药行为集中的定点医药机构及其科室;三是涉嫌协助、诱导他人违规超量开药、重复开药、冒名开药的医务人员。
通知还要求,做好三方面重点工作,包括加强数据筛查分析、加强精准提醒预警和加强查处惩治曝光。 【编辑:李岩】
一方面,在《纲要》中,“打造中国精品和‘百年老店’”“健全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等内容备受各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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