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6 11:41:36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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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鹿镇往事1–214 王玉臣介绍,《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摄
【编辑:史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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