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随着全面注册制的落地,上市渠道更加畅通、预期更加明确、审核注册更加透明高效,中国资本市场的IPO数量将会迎来新的增长,但同时也对企业高质量发展和盈利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将倒逼创投机构加强修炼内功,向“投早、投小、投科技”策略倾斜,进一步构建和提升投后服务生态体系,让创新、创业与创投的联系更加紧密。
新华社联合国11月6日电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傅聪6日在安理会表决调整涉叙利亚制裁决议草案后作解释性发言,对决议未能回应有关各方合理关切表示遗憾。
安理会当天通过第2799号决议,决定将叙利亚政权领导人艾哈迈德·沙拉以及叙政权内政部门负责人阿纳斯·哈塔卜从“伊斯兰国”和“基地”组织制裁名单中移除。由美国起草的决议草案获得14票赞成。中国投了弃权票。
傅聪说,在调整安理会涉叙制裁问题上,中方的态度从一开始就十分明确。中方主张,安理会应当充分考虑叙利亚反恐和安全形势、有关调整可能带来的复杂影响,统筹考虑叙利亚长远利益和现实需要,妥善回应有关各方合理关切,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慎重作出决策。令人遗憾的是,刚刚付诸表决的决议草案未能体现上述原则和精神,中方不得不投下弃权票。
傅聪说,一段时间以来,安理会成员就决议草案进行了多轮磋商。本着对叙利亚和叙利亚人民负责的态度,中方积极参与磋商进程,同不少成员一道对反恐问题,特别是踞叙外国恐怖作战分子问题表达合理关切,并提出不少建设性的修改建议。然而,提案国并未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在安理会成员仍存在较大分歧的情况下,为服务自身政治议程,强行推动安理会采取行动,中方对此表示遗憾。
傅聪强调,当前,叙利亚正处于政治过渡阶段,安全形势脆弱,反恐任务艰巨。大批外国恐怖作战分子趁乱坐大,严重威胁叙利亚、地区以及国际和平与安全。打击恐怖主义是叙利亚开展国家重建的基础。安理会在叙利亚问题上采取的任何行动,都应充分考虑反恐形势,都应有助于实现安理会在反恐问题上的目标。向叙利亚提供的任何支持与帮助,都不应削弱安理会制裁机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刚刚通过的决议重申了安理会有关反恐要求,明确叙利亚应兑现反恐承诺,采取果断行动,打击恐怖主义行径,应对外国恐怖作战分子威胁,这其中就包括踞叙“东伊运”分子。叙方应履行反恐义务,采取切实措施,取得实质进展,取信于国际社会。
傅聪指出,目前,安理会1267制裁委员会列名清单中仍有80多个实体和250多名个人,对这些实体和个人的旅行禁令、资产冻结、武器禁运等措施依然有效。各国有责任严格执行安理会制裁决议,防止包括“东伊运”在内的所有仍被列名的组织和个人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从外部获取资金、武器和其他各类支持,对他国安全构成威胁。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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