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将继续加强对日本水产品输华监管

2025-11-08 01:46:16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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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天美传媒袁子仪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摄

  中新网北京11月7日电 (记者 李京泽 谢雁冰)外交部发言人毛宁7日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就日本水产品输华一事提问。

  毛宁:关于日本水产品输华,此前中方已经发布了公告。中方将持续对日本福岛核污染水的国际监测和中方的独立取样监测,我们希望日方能够持续地开展对福岛核污染水的国际监测和中方的独立取样监测,我们也会继续同国际社会一道,敦促日方持续地履行承诺。

  中方的主管部门将继续严格依法依规,加强对日本水产品输华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一旦发现任何风险,将立即依法采取必要的进口限制措施。(完)

【编辑:付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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