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朱芝松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5-11-12 00:33:28 | 来源:新华社
上海市委原常委、浦东新区区委原书记朱芝松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朱芝松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朱芝松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朱芝松利用担任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上海市闵行区委副书记、区长,闵行区委书记,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中国(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田博群】 新华通讯社出品(责编:牛镛、袁勃)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人民网,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