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凤莲在答问时还表示,大家应该都注意到,民进党方面近期对两岸交流的相关表态十分恶劣。
中新网北京11月17日电 (记者 黄钰钦)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17日主持例行记者会。
有记者提问:日前,个别日本政客称中方对高市早苗涉台错误言论“反应过度”。日内阁官房长官木原稔也辩称,日本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没有改变,与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一致。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外交部发言人毛宁。薛伟 摄毛宁:对于日本首相高市早苗的涉台错误言论,中方已多次阐明严正立场。有关言论严重违背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精神,从根本上损害中日关系政治基础。
中日探讨复交时,中方明确提出“复交三原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谓“日蒋条约”非法无效,应予废除。
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签订,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联合声明共有三处涉及台湾问题,一是在前言部分写明,“日本方面重申站在充分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的‘复交三原则’的立场上,谋求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这一见解”;二是在声明第二条写明,“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三是在声明第三条写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1978年,中日签订《和平友好条约》,明确指出“《中日联合声明》是两国间和平友好关系的基础,联合声明所表明的各项原则应予严格遵守”,从法律上确认了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和内容,为中日关系确立了法律规范。
1998年,双方发表《中日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日方承诺“继续遵守日本在中日联合声明中表明的关于台湾问题的立场,重申中国只有一个。日本将继续只同台湾维持民间和地区性往来”,由此排除了日本对台发展官方关系的法律空间。
2008年,《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第五条明确规定,日方“继续坚持在《中日联合声明》中就台湾问题表明的立场”。
上述是中日四个政治文件对台湾问题作出的明确规定,也是日本政府作出的郑重承诺,具有国际法效力,没有任何模糊、曲解的空间。无论日本哪个党派、哪个人执政,都必须坚持和恪守日本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承诺。我们敦促日方本着对历史和双边关系负责的态度,停止越线玩火,收回错误言行,切实把对华承诺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完)
【编辑:陈海峰】自由民主虽然是最好的治理形式,却没有哪个有学识的捍卫者能够让自由民主的支持者与诋毁者相信,的确存在一种可以作为不同政治体制之间比较基础的超越历史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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