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强调,要构建完善企业技能形成体系。
中新网11月26日电 据“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26日,中央网信办在北京召开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工作经验总结交流会。
会议强调,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网信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全国网信部门对涉企网络乱象进行集中整治,涉企网络乱象多发频发势头得到明显遏制,涉企信息治理机制更加完善,网上涉企舆论环境持续向上向好,但也存在一些亟待优化完善的问题。
会议要求,各级网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落实,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网上涉企侵权行为处置力度,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曝光典型案例。网站平台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对明显涉企侵权信息的发现力、处置力,强化对财经类“自媒体”和MCN机构账号管理,不断提升对不法信息、账号处理精准度。要提升规范化水平,优化举报受理处置机制,规范涉企网络侵权信息受理处置工作流程,细化涉企侵权账号处置标准。要提高治理效能,网信部门要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开拓创新,擦亮“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品牌,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
【编辑:黄钰涵】第八条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不得有下列情形:(一)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二)假冒、仿冒、捏造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名称、标识等;(三)假冒、仿冒、捏造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标识等;(四)假冒、仿冒、捏造新闻网站、报刊社、广播电视机构、通讯社等新闻媒体的名称、标识等,或者擅自使用“新闻”、“报道”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标识等;(五)假冒、仿冒、恶意关联国家行政区域、机构所在地、标志性建筑物等重要空间的地理名称、标识等;(六)以损害公共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为目的,故意夹带二维码、网址、邮箱、联系方式等,或者使用同音、谐音、相近的文字、数字、符号和字母等;(七)含有名不副实、夸大其词等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的内容;(八)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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