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客户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好意让人搭车出事故怎么赔偿?最高法回应
时间:2026-05-07 21:51:25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施少伦

《猫咪屋》

  中新网5月6日电 (记者 高萌)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发布。民法典规定,对于非营运机动车无偿搭载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损害的,在机动车使用人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下,应减轻机动车使用人的赔偿责任。同时,最高法经研究认为,公安交管部门作出的全责、主责等认定,并不当然等同于确定机动车使用人对搭乘人所受损害的过错。《解释(二)》明确,人民法院应当综合公安交管部门作出的认定、事故形成原因、机动车使用人的具体行为等,判断机动车使用人是否构成“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这有利于充分发挥“好意同乘”制度价值,鼓励互助、托举善行。

【编辑:王琴】

图片

第十一条对于互联网用户申请注册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等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账号,或者申请注册从事经济、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信息内容生产的账号,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其提供服务资质、职业资格、专业背景等相关材料,予以核验并在账号信息中加注专门标识。《猫咪屋》然而当我们谈论时代的时候,我总是想到顾长卫导演曾经弃用的一个片名魔术时代。

相关报道
分享到: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主办 网站编辑部信箱:[email protected] | 招聘启事

Copyright 2015 www.chinapeac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 14028866 号-1 中国长安网 © 2023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