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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会客厅】榕树投资董事长翟敬勇:互联网正处于向成熟期过渡的阶段小兰不仅对小红进行语言侮辱,还将其名字挂在网上,引发其他网友对小红的围攻,小红因此精神抑郁。认为对方存在抄袭行为,以揭露、批评为名将对方的姓名在互联网上进行披露,并冠以“抄袭狗”,是否构成侵权?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汉服爱好引发的网络侵权案件,被告小兰(化名)因认为他人抄袭汉服设计而在网上“挂人”和辱骂他人,被判承担侵权责任。利用是保护的拓展,合理利用是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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