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不要插进来我是你姐姐 新华社发(王吉如摄) 新华通讯社社长傅华表示,新华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唯一的媒体机构,长期以来高度关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遍布全球的新闻信息采集网络,积极开展相关报道,组织重点智库研究,构建信用信息总汇。。

中新网5月6日电 (记者 高萌)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发布。民法典规定,对于非营运机动车无偿搭载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损害的,在机动车使用人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下,应减轻机动车使用人的赔偿责任。同时,最高法经研究认为,公安交管部门作出的全责、主责等认定,并不当然等同于确定机动车使用人对搭乘人所受损害的过错。《解释(二)》明确,人民法院应当综合公安交管部门作出的认定、事故形成原因、机动车使用人的具体行为等,判断机动车使用人是否构成“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这有利于充分发挥“好意同乘”制度价值,鼓励互助、托举善行。
【编辑:王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