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春节假期的影响,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和新能源国补的退出,促成部分消费者提前集中购车,透支了较多购买力。
今天(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开门杀”是指车辆驾乘人员在未观察车外情况下贸然开车门,导致与行人或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的危险交通行为。如果乘客那边发生了“开门杀”,交警部门认定驾驶人和乘客各占50%责任,保险公司据此抗辩只承担驾驶人那50%责任的赔偿合理吗?
董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某路段处停车,坐在副驾驶位的杜某下车开门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潘女士发生碰撞,造成潘女士多处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驾驶人董某和乘车人杜某负同等责任,潘女士不承担责任。案涉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潘女士诉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请求董某、杜某和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42万余元。
保险公司辩称,商业三者险应仅就驾驶人董某承担的50%事故责任予以赔偿。
法院认定驾乘人员是一个整体 保险全部理赔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驾驶人董某对于车辆行驶以及停车地点的选取具有控制权,其未在乘车人杜某开车门前尽到提醒义务,乘车人杜某开车门时未谨慎注意,二者行为相结合共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构成共同侵权。虽然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及乘车人的责任予以分别认定,但对于电动自行车主潘女士而言,驾驶人及乘车人均为机动车一方的组成人员,系一个整体。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法官 陆叶青:无论驾驶人及乘客的内部责任如何划分,承保机动车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均应对机动车一方这一整体造成的损害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而不受驾驶员及乘客内部责任分配的影响。
在保险公司先期垫付7万余元的情况下,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再赔偿潘女士32万余元。
(总台央视记者 冀成海) 【编辑:王琴】
座谈会上,济宁政银“双向奔赴”,提出今年要聚力攻坚信贷总量增长,确定全年新增贷款1000亿元;聚力攻坚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增加制造强市信贷投放,深化金融助企攀登行动,为892家攀登企业建立“融资诉求直通车”,为高成长性企业提供“一对一”金融服务;聚力攻坚政策资金争取,加大对重点项目贷款投放;聚力攻坚金融服务水平提升,开展服务实体经济“月月大比拼、季季大比武”活动,按月排名通报;开展“金融服务进万企”活动,以及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活动。。
- 今日热点
- 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
- 美韩召开工作组会议协调朝鲜半岛事务相关行动
- 挥洒青春 逐梦蓝天(守望·特别策划)
- 失去40%普通物质 银河系似乎在“减肥”
- 科技赋能 文物添彩(快评)
- 河北平泉市:推行“民情村解”工作机制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