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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台北4月22日电 (记者 陈建新)台湾新北地方法院22日依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一审判处艺人王大陆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此前报道,王大陆涉嫌花费360万元(新台币,下同)委托艺人逃兵役案主嫌陈志明协助其躲避兵役。因联系办理未果,王大陆怀疑遭遇诈骗,透过友人游某找到时任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侦查第三队代理队长刘某,后者以虚假事由登入警务系统,协助查询陈志明个人资料。
检方另查出,王大陆女友阙沐轩被潘某诈骗逾400万元,因潘某入狱服刑,王大陆、阙沐轩与友人游某组建聊天群组,欲进行讨债。游某辗转取得潘某亲属个人资料,并提供至聊天群组。
新北地方法院22日对上述案件进行宣判,判定王大陆和女友非法搜集、利用个人资料讨债,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各获刑六个月,可易科罚金。游某获刑三个月,可易科罚金。另依涉犯“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罪”等,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完) 【编辑:刘阳禾】
版本:5.1.7
更新时间:2026-04-23 06: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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