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欢迎越方在华举办贸易促进活动,在华宣传推广越南品牌。继续为越南尽早在中国有关地方增设贸促办公室创造条件。支持并为越南参加“共享大市场·出口中国”系列活动提供便利。为越南企业特别是数字技术产业领域企业更加深入参与价值链和进入中国市场创造条件。考虑为“Make in Vietnam”(越南创造)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简化手续并设立特殊贸促渠道。双方同意,积极探索在“一带一路”海关食品安全合作机制框架下开展合作,在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便利化水平。加强动植物检疫合作,加快双方农水产品动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和方法互认,推动跨境动植物疫情疫病联合防控合作交流,为检疫工作快速有效开展创造条件,允许优质农、林、水产品准入。推进“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和“单一窗口”合作,继续发挥好中越边境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机制作用,保障边境口岸通关顺畅。共同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减轻通关压力。中方欢迎越方就“智慧海关”建设进行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