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律作息,不熬夜,保证充足的睡眠,减轻工作压力。
今天(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好意同乘”是指驾驶人基于善意互助或友情帮助,无偿搭载他人的好意行为。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被搭载人受伤,驾驶人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
张某与老李系工友。某日张某驾车搭载老李途中,车辆撞到路边树木,导致老李受伤。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本次事故为单方事故,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案涉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但并未投保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老李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和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4.6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法官 李佳:虽然驾驶人在本案中被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但结合事故形成原因和驾驶人的具体行为来看,驾驶人是在午后开车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造成车辆与树木相撞,不存在饮酒驾驶、闯红灯、严重超速等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形。
法院认为,张某是在搭载老李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老李损害,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在张某无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考虑其是“好意无偿搭乘”,为保护其善意助人的行为,法院判令他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另外,本案中张某虽然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都是用于保障被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本车人员以外的第三者的损失。张某因未投保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所以保险公司没有赔偿责任。
(总台央视记者 冀成海) 【编辑:王琴】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石泰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着力抓好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统战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着力解决统战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着力防范化解统战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推动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 今日热点
- 专题丨“走在前 开新局”山东16市大型融媒直播
- 男、女排世锦赛参赛队伍将增加至32支
- 一见·在这个重要会议上,总书记再谈"中国式现代化"
- 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道理学理哲理
- 近七成预喜,已有22家公司发布年报业绩预告!北交所市场活跃度有望持续向好……
- 春节假期3.08亿人次国内旅游 营收同比增30%——人民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