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新建村,环境美了、人心齐了、乡风好了、干劲来了,村民们的日子也是越过越红火。
中新社北京5月2日电 题:中国为多元世界贡献交融共生的法治方案
中新社记者 容海升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制定与施行,是中国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该法立足国情、回应时代需要,以法治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其意义应在事实与法理上得到更为充分的认知。
新法施行,践行固本之治。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围绕中国民众最关切的现实问题,通过制度安排保障合法权益,推动各民族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共同参与、共享发展。
它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筑牢制度根基,助益各民族在现代化征程中并肩前行。
新法施行,深化融通之策。
语言是心灵相通的桥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世界各国促进社会整合、实现平等发展的普遍实践。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相关条款是这一共性经验在中国本土语境下的落实,旨在跨越沟通障碍、拓宽发展机遇,助力民族地区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同时,中国依法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支持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曲解为“同化”,既不符合事实,也有悖国际社会常识。
新法施行,彰显和合之道。
各国历史文化和现实国情不同,民族事务治理路径亦各有特色。中国的相关法律与政策,根植于中华文化“和合”“大同”等智慧,着力在尊重差异中增进共同性,在多元一体中推动包容发展。
这种以交融共生为方向、以法治秩序为支撑的路径,正获得越来越多国际有识之士的理解和认同。有关国家、组织和人士应秉持专业与良知,停止毫无事实根基的抹黑及干涉,以平等和相互尊重的态度看待他国的治理实践、路径选择。
中国以法治方式促进民族团结与共同发展的努力,源自本国成功实践,也顺应时代潮流。
时间将证明,偏见、谣言既不能阻挡中国各民族人民共创美好生活的步伐,也遮蔽不了这部法律为世界各国民族事务治理所贡献的中国智慧和方案。(完) 【编辑:刘阳禾】
值得注意的是,国资委明确要求中央企业要稳妥处理好“促”和“稳”的关系,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完善全过程风险防范机制,防范在扩大投资中片面追求短期效果,守牢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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