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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4月30日电 (记者 郭超凯 谢雁冰)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4月30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监狱法,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新法加强了对监狱执行刑罚活动的检察监督。
新修订的监狱法共8章121条,包括总则、监狱、刑罚的执行、狱政管理、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对未成年犯的特别规定、法律责任、附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此次修订监狱法完善了收监、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程序的规定,加强了对监狱执行刑罚活动的检察监督,加强对监狱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监督,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据悉,新法增加集体决策、公示等程序要求,保障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程序适用的公开透明,提升刑罚执行活动的规范化、法治化。
新法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对监狱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假释的执行工作和监狱对罪犯的考核工作的检察监督等,保障刑罚执行活动依法公正进行。
此次修订还进一步规范和保障监狱管理活动,完善关于罪犯通信、会见,生活、卫生,离监探亲等制度。完善根据罪犯的实际情况和改造需要等,对罪犯进行分押分管,并确立动态调整机制,同时兼顾未成年犯、女犯、病犯、残疾犯的特点。
在加强罪犯权利保障方面,新法在总则中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监狱服刑罪犯相关权利的规定。在监狱服刑罪犯的权利和义务一节中专门规定,监狱依法保障罪犯的人格尊严、生命健康、人身安全等不受侵犯。(完) 【编辑:李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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