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权发布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永久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

2026-05-01 10:51:18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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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utm_source=ND&utm_medium=xiaoqi50 在正定主政期间,他身体力行推动文物抢救和保护工作。摄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永久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

(2026年4月3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2025年6月1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阿斯塔纳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永久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编辑:付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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