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客户端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受权发布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永久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
时间:2026-05-03 15:50:27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施少伦

《海角社区官网在线进入》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永久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

(2026年4月3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2025年6月1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阿斯塔纳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永久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编辑:付子豪】

图片

第十二条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查结论建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意见。《海角社区官网在线进入》这个指标体现了版权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

相关报道
分享到: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主办 网站编辑部信箱:[email protected] | 招聘启事

Copyright 2015 www.chinapeace.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 14028866 号-1 中国长安网 © 2023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