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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7月16日电 (记者 周昕 张素)《关于南海仲裁案裁决的法律批驳——“南海仲裁案裁决不是国际法”》报告发布会16日在北京举行。报告认为,“南海仲裁案裁决”非法无效,与国际法精神背道而驰。
今年是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出台第十年。报告由中国南海研究院、暨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和上海海事大学等机构的国际海洋法学者组成专家组共同完成,围绕仲裁管辖权、实体规则适用、裁决效力三条主线展开分析。
管辖权问题是本案最大的法律障碍。中菲已通过双边条约等多项文件确认,以双边协商谈判方式处理南海争议,排除第三方仲裁程序的适用。菲律宾将其刻意包装为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条文的解释与适用问题,误导国际舆论。中国早在2006年就依据公约发表声明,将涉及海域划界等类别的争端排除于公约强制解决程序之外。仲裁庭对此置若罔闻,强行将不在受理范围内的争议纳入管辖,自始不具备司法管辖权基础。
报告指出,“南海仲裁案”系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从程序到实体均存在根本性缺陷,仲裁庭所作所谓“裁决”与国际法精神背道而驰,本质上是一场借法律之名的政治操弄,仲裁庭本身沦为美国、日本等域外势力的地缘政治工具,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不当。
报告指出,仲裁庭实体审理环节还存在系统性法律适用错误。仲裁庭无视南沙群岛在地理、历史和法律上构成一个整体的基本事实,肆意肢解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将南沙群岛人为切割为互不关联的零散岛礁,机械适用、歪曲公约条款,严重侵犯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报告强调,“南海仲裁案裁决”由一个不具有司法管辖权的仲裁庭作出,在适用法律上存在根本性缺陷,严重违背公平正义,在国际法上自始不具有任何效力。实体问题裁决更是在适用法律上漏洞百出、错误连篇,违背国际法,是非法和无效的。
报告认为,由直接当事国通过主权国家之间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谈判妥善处理分歧,由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方是对国际法治精神的真正尊重,亦是南海问题唯一可行的解决路径。(完) 【编辑:姜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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