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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傅志敏决定逮捕

  中新网5月8日电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浙江省杭州医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傅志敏(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傅志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周驰】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傅志敏决定逮捕

(责任编辑:王毅 CN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