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未填写或信息不实,承办单位将无法与您联系,影响办理效率和效果;二、以下情况,诉诸这些渠道能使您获得更好帮助:1.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等紧急类事项,请拨打110、119、120、122等紧急服务热线;2.涉及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法定途径,及已进入信访渠道尚未完结的事项,请您按照法定途径向有关机关提出;3.涉及个人之间、市场主体之间等平等主体间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事项,须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中新社北京1月7日电(记者 张杨彬 陈建新)“《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明文规定,我给你念一下。”7日在北京举行的2026年首场国务院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陈斌华手持《反分裂国家法》,逐字读出这一法律条文。
该条文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民进党籍民意代表林宜瑾提案修改台湾地区现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一事近来受到海内外媒体高度关注。1月3日,林宜瑾宣称完成该条例修正草案,以所谓“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定位两岸关系,迅速升高紧张氛围。5日,台媒报道林宜瑾已撤案,本人则称“尚未成案”。
国台办已于4日就此事作出书面回应,强调如果“台独”分裂势力胆敢铤而走险、触碰红线,大陆方面必将依据《反分裂国家法》,采取断然措施,予以迎头痛击。
在7日发布会上面对相关提问时,陈斌华郑重地逐字读出《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并表示:“这清晰划定了不容逾越的红线。对任何形式的‘法理台独’,我们绝不会听之任之。”
他说,以身试法,必将粉身碎骨。
陈斌华还呼吁,广大台湾同胞要切实认清“台独”的严重危害,同大陆方面一道坚决反对“台独”分裂,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守护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据了解,2005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其中第八条明定了采取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三种情形。此法被海内外舆论视为高悬于“台独”分裂势力头上的一把“利剑”。(完) 【编辑:曹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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