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 (一)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二)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四)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五)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 (六)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七)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八)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九)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十)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十一)其他不应当予以备案的情形。
中新网1月7日电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贵州省委原常委、毕节市委原书记吴胜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胜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结交政治骗子,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责任意识缺失,懒政怠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矿产资源开发审批、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胜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吴胜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编辑:于晓】消费者感受最深的是,食品、汽油等生活必需品受到通胀的影响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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