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从统筹发展与安全,到持续深化改革,既做好当前工作,又为今后夯实基础、做好衔接。
中新社北京1月7日电(记者 张杨彬 陈建新)“《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明文规定,我给你念一下。”7日在北京举行的2026年首场国务院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陈斌华手持《反分裂国家法》,逐字读出这一法律条文。
该条文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民进党籍民意代表林宜瑾提案修改台湾地区现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一事近来受到海内外媒体高度关注。1月3日,林宜瑾宣称完成该条例修正草案,以所谓“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定位两岸关系,迅速升高紧张氛围。5日,台媒报道林宜瑾已撤案,本人则称“尚未成案”。
国台办已于4日就此事作出书面回应,强调如果“台独”分裂势力胆敢铤而走险、触碰红线,大陆方面必将依据《反分裂国家法》,采取断然措施,予以迎头痛击。
在7日发布会上面对相关提问时,陈斌华郑重地逐字读出《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并表示:“这清晰划定了不容逾越的红线。对任何形式的‘法理台独’,我们绝不会听之任之。”
他说,以身试法,必将粉身碎骨。
陈斌华还呼吁,广大台湾同胞要切实认清“台独”的严重危害,同大陆方面一道坚决反对“台独”分裂,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守护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据了解,2005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其中第八条明定了采取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三种情形。此法被海内外舆论视为高悬于“台独”分裂势力头上的一把“利剑”。(完) 【编辑:曹子健】
” (本报柏林2月8日电)(责编:牛镛、袁勃)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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