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定能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坚实支撑,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由大向强转变注入不竭动力。
中新社北京1月9日电 据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9日发布的消息,国家医保局指导各省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省内共济已彰显成效,5年来累计共济超7.8亿人次,金额超1000亿元(人民币)。
国家医保局网站当天公布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同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相关政策解读有上述介绍,并提到,指导试点省市探索开展跨省共济,337个统筹地区开通医保钱包并实现跨省共济。
国家医保局表示,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为解决民众跨省共济的需求,减轻民众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优化跨省共济政策,实现更大范围的共济,让民众更加高效、便捷地享受跨省共济的改革红利,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了该通知。
该通知明确,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被共济人就医购药的个人负担费用、居民医保及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
国家医保局表示,该通知进一步优化了原本的个人账户共济政策,打破地域限制,强化家庭互助功能,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
通过共济的方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不仅可以省内,还可以跨省给家人用,将“沉睡”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化为“家庭健康金”,实现职工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国家医保局表示,跨省共济将让亲情关怀即时触及可达,民众医疗费用负担有效减轻,基金使用效率得到提高,促进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完) 【编辑:曹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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