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雪千夏 备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 (一)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二)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四)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五)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 (六)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七)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八)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九)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十)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十一)其他不应当予以备案的情形。。

关系育儿补贴申领、新房购置……这些事,今年高效办!(附清单)
国务院办公厅12日对外发布《“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包含个人和经营主体事项共13项。
新一批清单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事项:
既涵盖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知识产权保护、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等赋能发展的“大事”;
也包含育儿补贴申领、灵活就业参保等贴近生活的“小事”;
更有外籍来华人员办理电话卡、海船开航等服务开放的“新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指出,统筹线上和线下政务服务渠道,因地制宜推进新一批重点事项落实落细,持续优化已推出重点事项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要强化“高效办成一件事”理念,聚焦经营主体和群众关切,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推出本地区本部门特色事项和高频服务,推动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
截至目前,国家层面“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已推出五批共55项,便民惠企清单持续扩容。
(文字来源:新华社) 【编辑:张子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