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反诈骗中心接警后及时止付,5分钟内将14万元拦截。
中新社北京1月15日电 (记者 谢雁冰)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可以按照规定建立企业年金。用人单位已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年金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年金方案可以经全体职工讨论、公示等其他民主程序通过。
《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缴费限额内灵活选择缴费比例或额度。鼓励经济负担能力较强的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较高比例或额度缴纳企业年金。经济负担能力有限的,可以先从低缴费比例或额度起步,再逐步提高。用人单位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也可以选择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积极推进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模式创新,丰富集合计划供给类型。推动探索依托集合计划推行简易程序,为中小微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提供便利。
《意见》提出,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园区(工业园、产业园、改革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园等)开展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试点,重点探索加入方式、管理模式、组织机制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意见》要求,加快建设全国企业年金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基于社会保障卡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职工信息查询、转移接续、待遇申请和用人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提供便捷服务。建立完善宣传推动机制,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注重开展点对点、面对面推介,增强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意愿。(完) 【编辑:付子豪】
如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如何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今年您期待哪些社会保障举措、民法典实施以来您身边哪些现象有所改善……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人民网记者将把调查结果和网友心声带给代表委员。。
- 今日热点
- 传统文化节目引领荧屏时尚
- 英媒:人工智能将如何改变世界经济
- 外媒:中国成为世界能源转型领导者
- 丰田本田日产等10款日系新车今年上市最低12万起
- 北京冬奥会成功举办一周年多地开展纪念活动
- 粤看粤美丨这3座“国家森林城市”美如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