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失信麻豆》
新机制--人民雄安网--人民网 法院认为,北京光线影业公司主张保护的“哪吒”“敖丙”两个美术形象系由色彩、线条、图案构成的艺术造型,具有一定的审美意义,且并无证据表明其不属于北京光线影业公司创作或者来源于公有领域,足以说明“哪吒”“敖丙”的两个美术形象构成美术作品。 优化注册程序。 “游戏换肤”引发争议 北京光线影业公司诉称,其享有对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及电影中“哪吒”“敖丙”等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哪吒之魔童降世》电影制作精良,且经过北京光线影业公司的宣传和推广,成为中国境内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的影视作品,“哪吒”“敖丙”等电影主要角色也为公众所知悉,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