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草莓视频,罗志祥邀你做多人运动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摄
中新网拉萨1月20日电 (泽塔雍措)记者20日从拉萨海关获悉,该关近年来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深度融合,创新推出“实体工作站+普法带头人”工作模式,为西藏外贸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用实际行动书写便企惠民新篇章。
据了解,拉萨海关在所有主要业务现场设立10个实体化“枫桥经验”工作站,整合专业咨询、政策宣讲、争议调解、合规指导等职能,组建业务骨干与法律专家专属团队,以“定期值守+预约服务”实现“诉求有人接、疑问有人解、纠纷有人调”。自2025年全面运行以来,累计接待咨询逾千次,前置化解通关申报、检验检疫等领域潜在争议220余起,平均处置时效压缩超50%,实现了“小事不出站,矛盾不上交”。
针对西藏地域辽阔、口岸分散、民众结构多元的实际,拉萨海关甄选培育12名由新乡贤、青年积极分子组成的“普法带头人”。通过定期开展新政速递、案例剖析等培训,再由他们以藏汉双语形式,将实用法律政策带到企业车间、田间地头,形成“海关培训带头人、带头人辐射全行业”的倍增效应,同时及时反馈民众诉求,为政策优化提供第一手参考。
通过“工作站+普法带头人”联动,拉萨海关构建“前端普法预防、中端专业调解、后端跟踪服务”全链条合规促进体系,针对企业备案、RCEP规则应用等热点问题,举办多期专题辅导会,惠及20余家企业。如今,10个工作站如“定盘星”扎根一线,12名“普法带头人”似“金种子”传播法治,织就覆盖广泛、响应迅速的服务治理网络。
据悉,拉萨海关将持续深化“枫桥经验”实践,丰富工作站功能,壮大“普法带头人”队伍,推动法治力量向引导疏导端用力,以更优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为建设美丽西藏贡献海关智慧与力量。(完)
【编辑:于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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