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继承对党绝对忠诚的光荣传统,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必须忠诚于党、勇挑重担,敢打硬仗、善于斗争,在攻坚战持久战中始终冲锋在最前面”……一系列重要论述为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政治建设指明方向、提供遵循。
中新社北京1月2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2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海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笑波受贿案,对被告人陈笑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陈笑波生于1965年11月,江西樟树人。2024年10月,官方通报其被查。2025年4月,官方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大搞权钱交易”“大搞迷信活动”“泄露工作秘密”等。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9年,被告人陈笑波先后利用担任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委书记,澄迈县委副书记、县长,屯昌县委书记,文昌市委书记,海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购置土地、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7年至2024年,陈笑波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735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笑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陈笑波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编辑:田博群】
2021年9月,该园科考队在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野外调查时,意外发现了一种未知的秋海棠属植物。。
- 今日热点
- 新华社评论员: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
- 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民族团结数字乡村试点实现广西设区市全覆盖
- 中国红十字会首批医疗物资启运叙利亚地震灾区
- 【高端访谈】碳排放权交易参与方日趋多元 推动碳市场高质量发展——专访中金公司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黄达飞
- 我总希望着你这样的发展
- 视频日记——以“虚拟在场”服务引导受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