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提醒中国公民暂勿前往阿富汗

2026-01-24 03:34:13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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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日韩干网 原标题: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2005年4月30日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令第5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政保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摄

  中新社北京1月23日电   中国外交部领事司23日通过官方社交平台账号发文,提醒中国公民暂勿前往阿富汗。

  外交部领事司表示,当前,阿富汗安全形势复杂严峻。1月19日,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发生爆炸事件,造成中国公民伤亡。鉴于阿富汗当前安全形势,外交部和中国驻阿富汗使馆提醒中国公民暂勿前往阿富汗,在当地中国公民加强安全防范,尽快撤离。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86-10-12308,+86-10-65612308;驻阿富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3-700483276。(完)

【编辑:李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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