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提醒中国公民暂勿前往阿富汗

2026-01-25 11:42:09 | 来源:泰州日报

字号变大 | 字号变小

  图为“看美女内衣软件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其一,在法律渊源上,将个人信息保护上溯至宪法,经由宪法第33条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第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宣誓、夯实、提升了个人信息权益的法律位阶。摄

  中新社北京1月23日电   中国外交部领事司23日通过官方社交平台账号发文,提醒中国公民暂勿前往阿富汗。

  外交部领事司表示,当前,阿富汗安全形势复杂严峻。1月19日,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发生爆炸事件,造成中国公民伤亡。鉴于阿富汗当前安全形势,外交部和中国驻阿富汗使馆提醒中国公民暂勿前往阿富汗,在当地中国公民加强安全防范,尽快撤离。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86-10-12308,+86-10-65612308;驻阿富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3-700483276。(完)

【编辑:张子怡】

下载寻医问药网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