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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第四页》

【二十芳龄风华正茂——在英中资企业负责人对话录】开栏寄语(责编:彭晓玲、王潇潇)不论是纯摊余成本法产品,还是混合估值法产品,其卖点在于引入能使用摊余成本法计量的固收类资产,目的则是降低产品的净值波动和应对赎回风险,满足固收投资者对追求稳健收益的诉求。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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