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既有运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助力巨额企业成功摆脱债务危机的典型案例,又有运用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帮助被执行企业渡过难关的典型案例;既有三级法院联动协调推动案件达成“执行担保”+“分期履行”协议破解执行僵局的典型案例,又有积极运用“执行和解”妥善化解退耕还林纠纷的典型案例;既有运用“追究拒执公诉模式”,严厉打击被执行人“逃废债”行为的典型案例,又有运用拒执罪刑事自诉促进案件执结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均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中新网北京1月27日电 (记者 曾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27日主持例行记者会。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表示,如果台海发生危机,美日或将采取联合行动撤离美日公民。在此情况下,日本不可能抛弃其盟友美国。有记者就此提问。
郭嘉昆:需要提醒日方的是,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明确,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经中日两国立法机构批准,确认《中日联合声明》所表明的各项原则应予以严格遵守。
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书等一系列具有充分国际法效力的文件,日本窃取于中国之台湾必须归还中国,日本应完全解除武装,不得维持能使其重新武装的产业。日本宪法对军力、交战权、战争权也作出严格限制。以上这些都是日本必须严格履行的政治承诺和不容推卸的法律义务。
日方声称要在法律范围内行动,却一再粗暴干涉中国内政,甚至对中国发出武力威胁,这完全是自相矛盾。日本曾对台湾殖民统治长达半个世纪,犯下罄竹难书的罪行,对中国人民负有严重历史罪责。无论在历史上、法律上,日方都没有任何资格对中国台湾置喙。日方有关言论再次暴露日本右翼势力挑动对立、制造事端,借机推进“再军事化”、挑战战后国际秩序的野心,这已经对地区和平稳定和中日关系政治基础构成严重威胁,国际社会必须高度警惕、坚决抵制。
我们再次敦促日方恪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精神和所作政治承诺,切实反思纠错,停止在台湾问题上的操弄和妄动。(完) 【编辑:付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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