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2026-01-29 22:54:42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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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美女被强奸应用 要大力宣传推广建行“劳动者港湾”、北京工会“暖心驿站”等典型经验做法,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符合户外劳动者实际需求的服务站点,推动实现在各地全面开花,切实帮助改善户外劳动者的工作休息条件,努力使工会的维权服务工作更直接、更深入、更贴近广大职工群众。摄

  新华社权威快报丨国家民委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记者从1月29日在京召开的全国民委主任会议获悉,488个地方和单位被命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其中包含市(地、州、盟)24个、县(市、区、旗)115个、乡镇(街道、苏木)61个、社区(村)71个、机关47个、企业37个、学校52个以及其他单位81个。命名有效期为5年。

  此次命名的示范区示范单位,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工作成效突出、时代特征鲜明,为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发挥积极作用。

  记者:唐健辉

  海报制作:唐健辉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编辑:付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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