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未履行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义务,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中新网沈阳1月29日电 (记者 韩宏 于海洋)辽宁省两会29日正在进行。大会期间,辽宁省政协委员、沈阳市儿童医院儿童保健科副主任廖新建议,应加强网络治理、阻断不良信息对儿童青少年情绪健康影响。
当前,中国儿童青少年群体中情绪问题及由此引发的厌学、拒学现象日益凸显,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与教育挑战。数据显示,6岁至16岁在校学生精神障碍总患病率为17.5%,18岁以下抑郁症患者人数超过2800万;中学生厌学率超过30%,近九成厌学行为背后存在心理困扰。
廖新表示,儿童情绪与行为问题的成因复杂,涉及宏观社会环境至微观家庭互动与个体心理多个层面,主要包括学业压力加剧、家庭期望过高、情感支持缺失,网络沉迷与不良信息侵蚀、校园心理干预体系衔接不畅,身心发展不协调、情绪调节能力较弱等。其中不良网络环境是加剧儿童青少年情绪问题与厌学行为的重要催化剂与放大因素,其通过即时快感替代、价值认知扭曲、现实社交退缩、情绪创伤加深四种路径,推动形成“网络沉迷—情绪耗竭—厌学拒学”的恶性循环。
在应对儿童情绪与行为问题整体上升趋势时,需特别关注不良网络环境对儿童情绪健康的影响。廖新建议,围绕“源头管控、协同共治—素养提升”二个维度采取措施。
在监管与治理方面,应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对管理不善的平台问责追责,督促互联网企业建立青少年内容审核队伍,建立涉未成年人信息发布“三重审核”机制。聚焦短视频、游戏、社交等青少年高频使用平台,持续开展“清朗”专项行动,针对“贩卖焦虑”“诱导内卷”“读书无用论”等内容建立关键词预警模型,实现违规信息秒级拦截与溯源查处。
在素养提升与社会共建方面,应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中小学必修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涵盖信息辨识、情绪调适、网络法治等方面,通过多种形式提升青少年对网络风险的识别与应对能力。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学校应将网络素养与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常规教学,实施家长网络素养提升计划,普及科学监护上网的方法,引导家长与子女共同制定家庭上网公约,推广“屏幕管理”“亲子共读”等健康用网模式。
此外,廖新建议完善社会支持网络,设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举报热线,建立线索快速响应与处置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形成共建共治的良好局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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