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监察机构负责人陈菊请辞获准

2026-01-29 18:51:45 | 来源:泰州日报

字号变大 | 字号变小

  图为“可能程响下载   中宣部副部长孙业礼在致辞中指出,党的二十大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对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贸易强国作出重大部署。摄

  中新社台北1月28日电 (记者 刘大炜)台湾当局领导人办公室1月28日公布,台当局监察机构负责人陈菊已请辞并获准。该职务变更于2月1日生效。

  陈菊,1950年出生,20世纪70年代末因参与“美丽岛事件”被捕,曾任台当局“劳委会”主委、高雄市市长、民进党代理主席等职,于2020年8月就任台当局监察机构负责人。2024年12月起,她因病长期请假。

  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台当局监察机构行使弹劾、纠举、巡察及审计等权力。(完)

【编辑:刘阳禾】

下载第一记者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