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源头治理,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综合运用企业法律合规体系、内审内控体系、责任追究体系等,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的空间、斩断利益交换的链条。
“助农神器”秒变泄密工具
近年来,气象探测设备在农业、科研等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然而部分机构与个人法律意识淡薄,违规设立涉外气象探测站(点),导致敏感气象数据面临外流风险,给我国家安全带来威胁。
“助农”外衣下的非法气象探测
工作掌握,某军事基地附近农田片区,突然出现了多个新建气象探测站(点),国家安全机关迅速联合气象部门开展实地调查。据当地民众反映,这些设施是A公司以“助力农业”为名建设,刚刚竣工并投入使用。经核查,这些设备主要用于采集当地全天候的降水量、光照强度、风向风速、土壤水分、空气温度湿度、EC值等数据。该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其所建的气象探测站(点)既未向当地气象主管部门备案,也未按规定汇交探测数据,且其中某台气象探测站(点)设施的供货商为境外某公司,其数据存储服务器搭建于境外,有气象数据外泄风险。
经进一步查证,A公司虽没有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背景,但其存在违法开展涉外气象探测、违法私立涉外气象探测站(点)等行为。国家安全机关立即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并对所有违建的气象探测站(点)进行拆除。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规定,国防及军事设施区域、军事敏感区域、尚未对外开放地区、重点工程建设区域及其他涉及国家安全的区域不得设立涉外气象探测站(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经批准的外国组织或个人提供气象探测场所和气象资料。外国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气象探测活动和气象资料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和利益。在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活动中违反国家安全和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的,由国家安全、保密等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气象数据是关乎国家安全的基础敏感数据,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有涉及非法探测采集气象数据的可疑情况,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编辑:付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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