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
中新网1月29日电 民政部29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张伟介绍民政部做好“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有关情况。
张伟表示,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印发《关于做好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及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作出专门部署安排,采取多种措施,督促指导各地全力以赴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加大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力度。指导各地全面规范落实低保、特困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元旦春节期间提前发放救助金或者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各地对在节日期间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的群众,进一步优化流程,加快审核确认和资金发放速度。用好用足临时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小额快救”、“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等政策要求,提高救助时效,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应急、过渡、衔接、补充作用。加强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做好应急期、过渡期后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前期,民政部、财政部已提前下拨2026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10亿元,加强对地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持。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宁夏等省(区、市)以现金、消费券、实物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是加强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指导各地完善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作用,坚持“大数据+铁脚板”相结合,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做好数据信息共享比对,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近期退出救助人员等对象的动态监测,做到“及时预警、快速处置”。密切关注物价变化情况,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加强节日期间人员值班值守,持续开展“救在你身边·永不中断的热线”活动,确保部、省、市、县3700多条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为群众提供社会救助政策咨询、求助受理、投诉举报等服务,及时回应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做到“求助有应、受助及时”。黑龙江、浙江、重庆等省(市)还结合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进一步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推进“一网通办”,畅通手机端救助申请平台,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
三是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服务。元旦春节期间,各地民政部门组织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双节送温暖”活动,对辖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各类困难群众,特别是其中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高龄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探视,主动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具体需求,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进一步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鼓励引导慈善组织、社工等社会力量开展服务和探访慰问等活动,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差异化需求。
四是扎实做好取暖救助工作。指导北方地区民政部门因地制宜采取发放取暖补贴、提供御寒取暖物资、协调减免取暖费用等多种方式,切实缓解他们的过冬取暖困难。初步统计,有1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扩大取暖救助范围,将取暖救助向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拓展。入冬以来,北方地区和受灾地区相关省份累计安排资金31亿元为困难群众发放取暖补贴和取暖物资。
张伟指出,春节临近,民政部将督促指导各地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救助帮扶和关心关爱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节。 【编辑:付子豪】
工商联要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引导民营企业家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完善政企沟通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搭建服务民营企业平台载体,推动惠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助力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坚定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 今日热点
- 日本2022年经常项目顺差下降47%
- 三亚筹建两个全民健身项目争取在4月开始施工
- 财政部国库司召开政府采购和国库支付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视频交流会
- 新浪星座衰了再看不如常看不衰
- 一座滑雪场带火一个村
- 强信心·走进百企|从“走出去”到“融进去”看中国制造企业打造国际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