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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时间:2026-01-30 04:06:21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施少伦

《XX性18处》

  新华社权威快报丨国家民委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记者从1月29日在京召开的全国民委主任会议获悉,488个地方和单位被命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其中包含市(地、州、盟)24个、县(市、区、旗)115个、乡镇(街道、苏木)61个、社区(村)71个、机关47个、企业37个、学校52个以及其他单位81个。命名有效期为5年。

  此次命名的示范区示范单位,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工作成效突出、时代特征鲜明,为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发挥积极作用。

  记者:唐健辉

  海报制作:唐健辉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编辑:付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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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促进跨境电商、海外仓等进一步发展。《XX性18处》江广平、李晓钟、杨宇栋、李金英、魏地春、马璐、张茂华、许山松、邹震等党组同志,紧扣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和个人思想、学习情况进行自我批评,逐项对照6个重点方面,深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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