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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有效遏制网络犯罪源头、整治网络犯罪生态,提升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感和满意度,经充分调研论证,公安部起草了《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登录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进入首页“调查征集”查看文稿。
2.通过邮件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4号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邮编100741,并在信封上注明“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日。
附件:1.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起草《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点击查看附件>>
公安部 2026年1月31日 图片来源:公安部网站截图 【编辑:周驰】(编译/殷夏)
第八条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不得有下列情形:(一)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二)假冒、仿冒、捏造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名称、标识等;(三)假冒、仿冒、捏造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标识等;(四)假冒、仿冒、捏造新闻网站、报刊社、广播电视机构、通讯社等新闻媒体的名称、标识等,或者擅自使用“新闻”、“报道”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标识等;(五)假冒、仿冒、恶意关联国家行政区域、机构所在地、标志性建筑物等重要空间的地理名称、标识等;(六)以损害公共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为目的,故意夹带二维码、网址、邮箱、联系方式等,或者使用同音、谐音、相近的文字、数字、符号和字母等;(七)含有名不副实、夸大其词等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的内容;(八)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救援人员随即把一家四口送医。。
(责任编辑:麦克鲍力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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