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征程,“团结奋斗”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民政部日前公布了新修订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收留、抚养职责,并特别强调鼓励儿童福利机构拓展社会服务功能,该《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明确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对象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以“儿童优先发展和最有利于儿童”为原则,进一步规范了儿童从接收、评估、养育、安置到离院全链条服务流程。
《办法》明确,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收留、抚养以下几类儿童:
(一)下列由民政部门依法长期监护的儿童
1.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
2.监护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的;
3.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的;
4.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并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儿童。
(二)下列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的儿童:
1.被遗弃儿童、打拐解救儿童中,正在查找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2.主管民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未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3.主管民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不具备婴幼儿照护或者残疾儿童康复、特殊教育等条件,无法满足相关儿童需要。
(三)需要集中供养的未满十八周岁的特困人员。
鼓励具备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拓展社会服务功能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提出,具备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在做好收留、抚养职责基础上,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实施“开门办院”,为社会上有康复训练需求的病残儿童、孤独症儿童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同时为相关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照护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等服务。
儿童福利机构为病残儿童、孤独症儿童提供服务,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服务收费应当依法依规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总台央视记者 李玉梅) 【编辑:张子怡】
江苏开放型经济水平一直位居全国前列,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 今日热点
- “你好天津”月度入围作品:红桥区是天津城市
- 筑强国之基 聚发展之力 看总书记的“创新之约”
-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 春节返程事故多发 消防提醒行车安全
- 万物复苏春来到 花开中国遍地香
- 热点 一阳初始万物生 春归有期待花开——国内股指期货市场回顾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