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文规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

2026-02-26 19:03:12 | 来源:泰州日报

字号变大 | 字号变小

  图为“兔子先生在线观看日本 “《条例》结合天津实际,主要从开辟便利快捷的维权途径、提高违法成本、破解认定难、取证难等问题及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等方面做出具体规范,做到既与上位法不抵触,又突出本市特色,是一部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也是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建设上的标志性法规。摄

  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记者朱高祥)记者2月26日从民政部获悉,新制定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公布,办法共6章50条,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据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设立,主要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并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科(室)的机构等。

  办法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并规定提供健康检查、寻亲服务、生活照料、基本医疗、教育服务、安全保护、心理健康服务等。

  办法指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依法为机构外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危机干预、监护评估等服务,规定有条件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可以在监护支持、心理关爱、临时性照料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并每年组织或者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等。 【编辑:惠小东】

下载头条新闻网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