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安排有关选题。
中新社北京2月26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月26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天峰受贿案。
法院对被告人张天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张天峰是2025年首个官宣被查的中管干部。在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他被指公器私用,“靠烟吃烟”,将烟草系统的组织人事权和业务经营权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等。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3年,被告人张天峰利用担任陕西省榆林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司司长,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职工录用、工作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07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天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张天峰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1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张天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编辑:张子怡】
“通报的10起案件,暴露出有关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大肆靠企吃企,丧失原则底线,将央企资源作为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的筹码,不择手段、中饱私囊,是靠企吃企、管企吃企的典型……”1月17日上午,国务院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的主会场内气氛严肃,国资委机关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和中央企业的领导干部线上线下同步接受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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