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背景下,《报告(2022)》在重点研究城市数量、指标维度等方面均做了升级:将重点研究城市数量在2020年10个、2021年25个的基础上增至40个;将受疫情影响不具备评估价值的维度替换成更具参考价值的指标;将案例研究内容紧贴实际,注重实操效果、可复制性和参考性……为避免单纯数据分析带来的局限和偏差,《报告(2022)》依然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互为补充、数据评估与案例分析相得益彰的形式。
中新网北京2月25日电(记者 郭超凯 谢雁冰)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草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草案要求加强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的职业安全保障。
2018年,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原公安消防部队和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徐加爱25日受国务院委托,对草案作说明。徐加爱表示,为落实改革要求,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
草案共7章47条,包括总则、职责职权、义务和纪律、人员管理、保障措施、监督和惩戒、附则。
草案要求增强国家消防救援人员使命感、自豪感和荣誉感,规定国家保障其荣誉权益,全社会予以尊重优待,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在职责纪律方面,草案规定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应当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有在执行任务时行动消极、临阵畏缩,擅离队伍或者无故逾期不归等行为。
为规范人员管理,草案明确招录、退出等制度,要求建立完善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招录、考核、训练等各项制度,并实行专门的退出管理。
在落实保障措施方面,草案明确经费保障和工资待遇,规定所需经费纳入预算,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按规定享受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伤亡附加保险和福利待遇。
草案要求加强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的职业安全保障,要求为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提供安全保护条件,并对医疗待遇、退休、抚恤等政策作了衔接规定。此外,草案还明确国家消防救援人员享受符合其职业特点的优待政策,并授权部门制定具体办法。
草案还规定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因在灭火救援现场拒绝履行职责等被开除的,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违反队伍纪律的,必要时可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等措施。(完) 【编辑:张子怡】
立足杭州“一基地四中心”战略定位,以助力杭州发展智慧经济、打造“中国智慧城市知识中心”,使杭州成为全国智慧城市建设的系统供应商为使命,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智慧城市建设资源整合平台和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 今日热点
- 擘画蓝图定方向 久久为功争先锋
- 江苏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区擦亮“惠”姑苏品牌持续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 2023年2月20日起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实施往来港澳人才签注政策
- 人民网记者遍神州—湖南
- “巡线三兄弟”用双脚丈量塔克拉玛干沙漠
- 中国名牌网 中国名牌网 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