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涉海上风电、深海养殖等案件数量逐年提升

2026-02-28 01:38:18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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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麻豆兔子先生   第十一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互联网内容提供者通过互联网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虽不明知,但接到著作权人通知后未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  (二)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摄

  中新社北京2月27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27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审结各类海事纠纷案件16.8万件。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沈红雨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海上货物运输、货运代理等航运商贸类案件4.2万件,审结船舶买卖、船舶修造等海工装备类案件1.8万件。

  “涉及海上风电、深海养殖等海洋新质生产力案件的数量逐年提升,呈快速增长态势。”沈红雨说。

  会上发布7件司法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涵盖海上风电融资租赁、海洋能源勘探开发、新型海洋装备制造、大宗商品运输保障、港口燃料油供应、海上养殖平台救助以及海上风电事故处置等案件类型。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潘勇锋说,本次案例较多聚焦于海洋新质生产力案件,也是为人民法院持续完善审判机制、制定出台服务海洋经济发展专门指导意见积累经验。

  据知,最高法正在制定司法意见,将从提高审判管理能力、专业审判能力、涉外司法能力等方面发力,进一步加强海事诉讼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海事审判体制机制。

  数据显示,在中国法院“十四五”时期审结的海事纠纷案件中,涉外案件1.2万件,涉及146个国家和地区。

  “越来越多与中国没有实际联系的案件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法院管辖,充分彰显了中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中国已成为国际海事纠纷解决的重要中心。”潘勇锋说。(完)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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