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工会按照全国总工会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断健全站点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维护、资金支持、评价、考核、监督等相关工作机制,持续做好利用工会、行业协会、社会公益组织(基金会)及爱心企业等各方资源,支持站点建设发展的工作模式,探索通过争取资金补贴、统筹物资调配补助、优秀项目展示、典型经验宣传引领等方式,发挥工会资源的杠杆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源投入站点的工作方法,推动站点相关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中新社北京2月27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27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审结各类海事纠纷案件16.8万件。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沈红雨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海上货物运输、货运代理等航运商贸类案件4.2万件,审结船舶买卖、船舶修造等海工装备类案件1.8万件。
“涉及海上风电、深海养殖等海洋新质生产力案件的数量逐年提升,呈快速增长态势。”沈红雨说。
会上发布7件司法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涵盖海上风电融资租赁、海洋能源勘探开发、新型海洋装备制造、大宗商品运输保障、港口燃料油供应、海上养殖平台救助以及海上风电事故处置等案件类型。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潘勇锋说,本次案例较多聚焦于海洋新质生产力案件,也是为人民法院持续完善审判机制、制定出台服务海洋经济发展专门指导意见积累经验。
据知,最高法正在制定司法意见,将从提高审判管理能力、专业审判能力、涉外司法能力等方面发力,进一步加强海事诉讼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海事审判体制机制。
数据显示,在中国法院“十四五”时期审结的海事纠纷案件中,涉外案件1.2万件,涉及146个国家和地区。
“越来越多与中国没有实际联系的案件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法院管辖,充分彰显了中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中国已成为国际海事纠纷解决的重要中心。”潘勇锋说。(完)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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