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决不允许“台独”顽固分子及其亲属在大陆投资经商谋利

2026-03-01 03:22:27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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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八戒影院   那么,对于广大摄影师而言,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对此,笔者认为,一方面,作者不能在发现作品被侵权时才想到如何保护,而是要在创作作品的时候就要有保护版权的意识,并逐步保存相关资料,以备不时之需。摄

  中新网2月27日电 据国务院台办微信公众号消息,2月27日,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陈斌华答记者问。

  有记者提问,香港媒体今天曝光台湾地区内部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刘世芳的亲属在大陆投资谋利且为刘提供政治献金,揭露刘世芳只许亲属“赚红钱”、不许民众搞交流。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陈斌华应询表示,我们注意到有关报道,正在依法依规查处相关问题,决不允许“台独”顽固分子及其亲属在大陆投资经商谋利,决不允许支持“台独”、破坏两岸关系的人一边在大陆赚钱、一边干“吃饭砸锅”的事。

  “台独”是绝路,搞“台独”害人害己。“台独”顽固分子品行低劣、唯利是图,令人不齿;“台独”分子及为其提供支持的企业、个人,破坏台海和平稳定、损害两岸同胞利益,必遭严惩。希望广大台湾同胞看清“台独”顽固分子的虚伪面目与丑恶本质,自觉与其划清界限,坚决反对“台独”分裂行径,共同维护台海和平稳定。 【编辑:付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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