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精品国偷自产一区 第四条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建立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摄
中新社北京2月27日电 中国外交部领事司27日通过官方社交平台账号发文,提醒中国公民暂勿前往伊朗。
外交部领事司表示,近日,伊朗面临外部安全风险显著上升,多国发布建议本国公民撤离提醒。鉴于伊朗当前安全形势,外交部和中国驻伊朗使领馆提醒中国公民暂勿前往伊朗,在当地中国公民加强安全防范,尽快撤离。中国驻伊朗及其周边国家使领馆将为中国公民通过商业航班或陆路转移提供必要协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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