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6-03-01 15:28:44 | 来源:泰州日报

字号变大 | 字号变小

  图为“杨贵妃传媒官方网站 新征程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道不变、志不改,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沿着中国式现代化的康庄大道阔步前行,就一定能够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摄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3月1日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编辑:梁异】

下载杭州网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