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工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面向基层和一线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宣讲活动,引导亿万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的各项战略部署上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为实现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懈奋斗。
中新社北京2月28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月28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罗增斌受贿一案。
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罗增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将追缴在案的罗增斌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公开资料显示,罗增斌生于1967年10月,四川苍溪人。2024年12月,官方通报其任上被查。去年5月,官方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政绩观错位”“目无法纪、政商勾连、毫无敬畏”“搞权色交易”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增斌利用担任四川省林业厅副厅长,四川省广安市市长,四川省巴中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项目推进和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7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增斌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罗增斌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罗增斌归案后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绝大部分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罗增斌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编辑:张子怡】
初心易得,始终难守。。
- 今日热点
- 图解:一分钟数读美丽中国建设
-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 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营业,房租能减免吗? 当地政府:符合条件可以减免
- 各地送岗促就业政策一览
- 吉林省:以党建联盟“红色引擎”激发产业链发展动能
- 上海期货交易所2月8日锌仓单日报